2021导游证考试知识点:旅游法律关系特征
【摘要】如今旅游这个行业是越来越受人欢迎,对导游的需求量也大大增加,因而吸引了很多人想要报考导游证考试。2021年导游证考试时间为11月6日,距离考试还有一段时间,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环球青藤小编整理了2021导游证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旅游法律关系特征,供大家参考学习。
2021年导游自贡证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旅游法律关系特征
众所周知,旅游活动的内容和范围具有相当的广泛性,因此其中有着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而众多的社会关系中并非每一种都是旅游法律关系,只有经旅游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才是旅游法律关系。例如,某旅行社向上门咨询的某旅游者介绍旅行线路,此时两者之间并未形成旅游法律关系,但双方经协商签订旅游合同,此时双方的关系因受到旅游法律规范的确认而形成旅游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旅游法律规范公布后,只是抽象地表明国家保护什么,不保护什么。旅游法律关系的形成依赖于相应法律事实的出现。
旅游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是通过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来实现的,这种规定体现了国家意志,是国家维护旅游活动秩序的重要保障。例如,旅行社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旅行社有权自主经营旅游业务,同时也有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义务,这些权利与义务是两者关系的主要内容,是《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确定的,也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旅游活动的调整和管理。
旅游法律关系一旦设立产生,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就应严格按照相应的规定或约定履行自身义务,如有违反国家将予以制裁。不履行义务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一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对方有权请求法律保护。
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旅游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即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相互联系和制约,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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