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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自考房地产法串讲笔记(6)

更新时间:2013-07-10 09:32:3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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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管理体制

  1、国家房地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架构:

  a、国务院;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行使,国务院指定全国城镇住房的基本制度、统一政策。

  b、地方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批准权,只能由省一级人民政府行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房地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

  c、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有原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成。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能: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建筑业管理、居民住宅建设和管理等。

  2、对房地两证合一与房地两证分离的利弊比较

  答:房地两证合一的优点是便于统一管理,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几个管理部门之间不必要的交叉或矛盾。缺点是,由于房证合一,制约、监督可能会受到影响。

  房地两证分离的优点是分工明确,程序清楚。缺点是,可能延误办事期限,或者造成房、地管理脱节。

  六、房地产管理体制

  (一) 我国房地产管理体制的沿革

  1、 建国后对房地产管理体制的探索:略

  2、 改革开放以来的新发展:略

  (二)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管理体制

  1、 国家房地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架构:a、国务院;b、地方人民政府;c、土地行政主管部门;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2、 对房地两证合一与房地两证分离的利弊比较

  答:房地两证合一的优点是便于统一管理,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几个管理部门之间不必要的交叉或矛盾。缺点是,由于房证合一,制约、监督可能会受到影响。

  房地两证分离的优点是分工明确,程序清楚。缺点是,可能延误办事期限,或者造成房、地管理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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