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1年1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详见附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7日至28日。
报名地点:由所在是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
1、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开考要求,均可报名参加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的专业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执行,各报名点对委托开考的专业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特别是中药学、护理学、中医护理学、药学、公安管理等专业,必须按专业开考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考生必须是在职人员。有关要求参见专业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
2、报考手续: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规定执行。首次报考的新考生持身份证、老考生凭《山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到当地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填涂相关的表卡,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每科次报名考务费40元)。
3、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到每次考试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名所需要的表卡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涂,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涂,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四、考试所带证件
所有考生必须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必须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五、考试纪律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关于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六、停考规定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规定以下16个专业及资格证书自2010年11月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老考生仍可按报考简章报考;2012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以后不再安排考试;2013年年底前可办理毕业手续,2014年起,停考专业不再办理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停考专业:1、财税(专科),2、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3、社会工作与管理(专科),4、公安管理(基础科段),5、教育管理(专科),6、外贸英语(专科),7、音乐教育(专科),8、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9、电子技术(专科),10、中医护理学(专科),11、卫生事业管理(专科),12、餐饮管理(专科),13、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14、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15、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调查与分析师证书(初级、中级、高级),16、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
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sdzk.gov.cn
自考查分热线:16889266
附: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1年1月份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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