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备考资料 > 2014年自考"国际经济组织法概论"章节复习-13

2014年自考"国际经济组织法概论"章节复习-13

更新时间:2013-10-31 13:38:3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4年自考"国际经济组织法概论"章节复习

  (二)世贸组织的成员资格:世贸组织的成员分为创始成员和纳入成员。创始成员指在《世贸组织协定》生效时,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和欧共体,凡接受《世贸组织协定》,将关税减让表和承诺附于1994年《关贸总协定》并承担《服务贸易总协定》特别承诺者,均可成为世贸组织的创始成员。任何在对外商业关系及在《世贸组织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规定的其他事务中享有充分自主权的国家或单独关税领土,根据它与世贸组织协商的条件可加入《世贸组织协定》。

  这种加入只适用于《世贸组织协定》及所附多边贸易协定。部长级会议作出批准加入的决定,并批准经由世贸组织2/3多数成员作出的关于加入条件的协议。对联合国承认的最不发达国家,只要求承担与其发展程度、金融或贸易需求或者制度性能相适应的承诺。此外,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可享受有其他乌拉圭回合协议中特殊的不同待遇。

  截至2004年5月,世贸组织已有148个成员。中国是总协定的创始成员之一。

  1986年7月,中国正式向总协定提出申请,要求恢复中国在总协定的合法席位。经过长期的艰苦谈判,2001年12月11日,中国以主权国家资格加入世贸组织。2002年1月1日,“中国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也成为世贸组织成员。连同于1995年1月1日分别以单独关税区资格成为世贸组织创始成员的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在世贸组织体制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一国四席”局面。

  更多自考动态请您持续关注环球网校自考频道!

 

?2013年10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2014年4月自考报名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