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备考资料 > 2013年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1)

2013年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1)

更新时间:2013-08-28 14:46:1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

  第一编:总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一)概念: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

  1、广义: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2、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

  (一)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知识产权的无形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特征:

  1、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2、地域性: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时间性: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三、知产法概念、体系及地位

  (一)概念: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应当包括如下法律制度:

  1、著作权法律制度。2、专利权法律制度。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三)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知识产权法基本上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各地10月自考时间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