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考法理学知识第十四章:法律行为、责任和制裁(2)
【名词解释】法律责任的归结:也叫归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责任是归责的结果,责任的成立与否,取决于行为人的行为及其后果是否符合相应的责任构成要件。
【选择】归责的基本原则: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
【名词解释】公正归结原则:公正原则包括分配的公正和矫正的公正,实质公正和形式公正。法律制度在利益分配和保护方面,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应当体现公正和公平。因此,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应当坚持公正原则。
【论述】公正归结原则的要求:
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的公正要求是:
1、对任何违法、违约的行为都应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1分)。
2、要求法律责任的性质、种类、轻重要与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以及对他人造成的损害相适应,即责任与违法或损害相均衡(1分)。
3、公正要求综合考虑使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多种因素,做到合理的区别对待(1分)。
4、公正要求在追究法律责任时依据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非依法律程序,不得追究法律责任(1分)。
5、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追究法律责任(1分)。
【简答】 责任法定原则:指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之中,当出现了违法行为或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定的责任性质、责任范围、责任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简答、论述】如何贯彻责任法定原则⑴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构归责。⑵反对责任擅断;
⑶反对有害追溯,不能以事后的法律追究在先行为的责任或加重责任;⑷责任法定一般允许人民法院运用判例和司法解释等方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准确认定和归结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简答】公正原则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的要求:
公正包括分配的公正与矫正的公正,实质公正和形式公正。
⑴对任何违法、违约的行为都应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这是矫正的公正的要求。
⑵责任与违法或损害相均衡,即“罚当其罪”。
⑶公正要求综合考虑使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多种因素,做到合理的区别对待。
⑷公正要求在追究法律责任时依据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非依法律程序,不得追究法律责任。
⑸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追究法律责任,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任何超出法律之外的差别对待都是不公正的。
【简答】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为了有效遏制违法和犯罪行为,必要时应当依法加重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提高其违法、犯罪的成本,以使其感到违法、犯罪代价沉重、风险极大,从而不敢以身试法或有所收敛。
【选择】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
【多选、简单】我国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中存在的免责形式:
1、 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责。
2、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是指对那些违法之后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和全部的法律责任。
4、因履行不能而免责,即在财产责任中,在责任人确实没有能力履行或没有能力全部履行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免除或部分免除其责任。
【选择、简答】法律责任的承担:是指责任主体依法承受不利的法律后果。可以分为主动承担和被动承担两类。
⑴ 主动承担的方式,是指责任主体自觉地承担法律责任,主动支付赔偿、补偿或恢复受损害的利益和权利。
⑵ 被动承担的方式,是指责任主体根据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确认和归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名词解释】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方式;但有法律责任不等于一定有法律制裁。法律制裁包括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选择】 刑事制裁:指司法机关对于犯罪者根据其刑事责任所确定并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民事制裁:是由人民法院确定并实施的,对民事责任主体给予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单选、简答】违宪制裁:是根据宪法的特殊规定对违宪行为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
承担违宪责任、承受违宪制裁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
监督宪法实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行使违宪制裁权的机关。
【简答】民事制裁与刑事制裁的区别:
⑴ 目的不同。刑事制裁旨在预防犯罪;民事制裁主要还是补救被害人的损失。
⑵ 程序不同。刑事制裁一般由检察机关以国家名义提起公诉;而民事制裁一般要由被害人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
⑶ 方式不同。刑事制裁以剥夺或限制自由为重要内容,并以剥夺生命为最严厉的惩罚措施;民事制裁则主要是对受害人的财产补偿。
【多选】行政制裁的种类:
⑴ 行政处罚。是由特定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经济、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够犯罪的公民、法人所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
⑵ 行政处分。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法失职的国家公务员或所属人员所实施的惩戒措施,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⑶ 劳动教养。是由专门的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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