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办理流程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州市各区、县级市201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个人办理)毕业申请的通知
广州市201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工作将于6月中旬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并按各区、县级市招考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和缴交相关费用进行初审。
非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申请的助学组织考生作为面向社会的考生(个人办理),按此办法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一、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的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别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申请毕业的要求(见附件2)。
二、办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6月15-21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
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择办理初审地点的对应区或县级市,不能选“广州市区”。
(二)毕业初审: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的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特别提醒
需要提交学历认证相关材料的考生,如果是通过学信网申请获取毕业证书的12位在线验证码(非查询码),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附件:1.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时间安排表
2.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3.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知(个人办理)(http://www.gzzk.cn/zxks/kszx/rdwd/201112/t20111214_18475.html)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
附件1:
区、县级市 |
日 期 |
办 理 地 点 |
联系电话 |
荔湾区 |
6月18-19日 |
龙津东路822号之一侨光财经专修学院 |
81872509 |
越秀区 |
6月20-21日 |
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成教大楼14楼 |
87678002 |
海珠区 |
6月20-21日 |
同福东路486号一楼办事大厅 |
84472554 |
天河区 |
6月18-19日 |
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4号楼二楼2002室 |
38622793 |
白云区 |
6月21日 |
白云大道南383号白云区教育局 |
86367165 |
黄埔区 |
6月17-18日 |
黄埔区大沙东路32O号(黄埔区党校内) |
82390026 |
番禺区 |
6月19-20日 |
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东副楼501室 |
84641646 |
花都区 |
6月20日 |
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楼7楼 |
36898748 |
萝岗区 |
6月18-19日 |
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水西路12号执法大楼A栋206室 |
82111495 |
增城市 |
6月18-19日 |
荔城街挂绿街招生办三楼 |
82712867 |
从化市 |
6月17-18日 |
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教育局内 |
87930461 |
说明:毕业初审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
附件2:
专业代号 |
专业
名称 |
学历
层次 |
报名报考时的特别要求 |
办理毕业时需要额外提供的材料 |
备注 |
A100701 |
护理学 |
专科 |
仅接受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 |
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A100703 |
中医护理学 |
专科 |
仅接受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 |
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2009年4月起不接受新生报考,2011年1月停考。 |
A100704 |
社区护理学 |
专科 |
仅接受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 |
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B100702 |
护理学 |
独立本科段 |
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并已获得注册护士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报考 |
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B100705 |
社区护理学 |
独立本科段 |
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社区护理学专业专科和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并已获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 |
提供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B100805 |
药学 |
独立本科段 |
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学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 |
提供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B030302 |
行政管理学 |
独立本科段 |
|
专科学习的完整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
如果成绩表须从工作单位或原毕业学校复印,必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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