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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自考政治学概论笔记(16)

更新时间:2013-04-23 17:12:4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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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的组织-民主集中制

  议行合一三层含义:

  (1)议行合一以否定、替代资本主义议会制的三权分立原则为前担。

  (2)是行政权和立法权两种国家权力和职能在职掌、从属上的集中统一。

  (3)公社委员会兼管行政权和立法权,两权兼管是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民主集中制: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表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体制和结构上,强调社会对公共权力的直接制约,和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制约。

  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大牵扯。

  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机构的设置和组织、权力的动作上,体现在下述四个方面:

  1.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2.保证国家机关之间合理分工,协调动作,依法进行权力制约。

  3.保证立法和决策民主化和执行的集中化与分工责任制。

  4.保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和管理权限,充分发展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

  (一)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1.立法权:是制定、修改、废止和补充法律的职权。

  2.决定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就国家重大问题和事项做出决定的权力。

  3.任免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具体指人事任免权。

  4.监督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

  (二)行政机关

  国务院,作为中央上海自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1.行政立法权。2.议案权。3.行政管理权。4.行政区划管理权。

  5.领导和管理经济和城乡建设权。6.社会管理权。7.行使人大及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司法机关

  依照宪法和法律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的机关。由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和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共同构成。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

  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提起公诉,对法院的错误判决和裁定,贪污提出抗诉。

  我国司法机关的活动和工作遵循和执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和如下几项原则:(1)法院和检察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进审判、检察活动的原则;(3)司法独立,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原则;(4)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容特权,不容 民族歧视原则;(5)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原则;(6)公开审判原则;(7)民主集中制即合议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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