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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自考国际法学习笔记(24)

更新时间:2013-04-09 09:09:1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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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应用]简述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中国境内 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1994年修订)。该法对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等问题作出了具体细致的规定。

  一、外国人入境,必须办理入境手续。

  外国人一般首先应持有效护照和有关证件到我国主管机关申请签证。获得入境签证的人,进入我国境内还要通过中国的边防和海关的检查。被认为入境后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外国人,不准入境。

  二、外国人在中国居留,必须持有我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或居留证件。

  居留期间要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对于不遵守我国法律、非法居留或违反居留管理规定的外国人,可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的,可并处限期出境。

  三、外国人离开中国要办理出境手续,如交验护照和居留证件及其他证件。对以下几类外国人,不准出境: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有犯罪嫌疑人;

  2、经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人;

  3、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且经有关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追究的人。

  22. [识记]简述难民的概念及其身份的确定?

  一、概念

  在国际法上对难民并没有确定的定义。根据1951年联合国通过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第1条的规定,难民是指因种族、宗教、国籍、特殊社会团体成员或政治见解,而有恐惧被迫害的正当理由,置身在原籍国领域外不愿或不能返回原籍国或受该国保护的人。

  二、难民身份的确定

  根据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议定书》的规定,某人欲成力难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方面的条件:

  1、主观条件

  所谓主观条件是指当事人畏惧迫害,即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畏惧因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等原因而可能受到迫害。

  2、客观条件

  所谓客观条件是指当事人留在其本国之外或经常居住地国之外,且不能或不愿受其本国保护或返回其经常居住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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