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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理学重点知识第十四章: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更新时间:2013-03-12 08:51:1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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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理学第十四章重点知识: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第十四章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第一节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释义

  一、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概念

  [名词解释]法律权利:是指法所规定的,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权利主体或享有权利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国家本身)为了拥有、保护或实现其利益,具有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

  [名词解释]法律义务:是指由法所规定的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应当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一种限制或约束。

  [多选、简答]二、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特质

  (1)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法的基本内容。

  (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构成了法的内在机理。

  (3)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也是各个部门法调整的重要内容。

  第三节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分类

  [多选、简答]一、法律权利的分类

  (1)根据权利效力范围的不同,权利分为对物权和对人权。

  (2)根据法律的不同类别――公法与私法,可以将权利划分为公权利和私权利。

  (3)根据权利是否能独立存在以及产生的先后顺序,可将权利划分为原权利和救济权。

  (4)根据权利可否转移,可将权利划分为专属权和可转移权。

  (5)根据权利的主从关系和效力等级,可将权利划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

  [单选]对物权和对人权是大陆法系国家传统民法中对权利的最基本的分类。

  [多选、简答]二、法律义务的分类

  (1)根据义务效力范围的不同,可将其划分为对世义务和对人义务。

  (2)根据法律的不同类别,可以将义务划分为公义务和私义务。

  (3)根据义务是否能独立存在以及产生的先后顺序,可将义务划分为第一位义务和第二位义务,分别对应于原权利和救济权。

  (4)根据义务可否转移,可将义务划分为专属义务和可转移义务。

  (5)根据义务的主从关系和效力等级,可将义务划分为主义务和从义务。第四节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限度

  一、时效制度

  [名词解释]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分为民事诉讼时效和刑法上的追溯时效。民事诉讼时效指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刑事追溯时效指国家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名词解释]取得时效:现代民法中的取得时效,指无权利人以行使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的意思公然、和平地继续占有他人的财产,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间,即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的制度。

  二、权利滥用

  [单选]我国立法中没有采用权利滥用的术语,但在一些法律规定中,可以发现,我国立法对权利滥用行为原则上持否定态度。

  第五节法律和人权保障

  [名词解释]人权:是人的价值的社会承认,是人区别于动物的观念上的、道德上的、政治上的、法律上的标准。

  [多选]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人权法案主要有: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1789年美国《权利法案》、1789年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

  [简答]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的作用。

  (1)社会主义立法直接确认和保障人权。

  (2)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直接维护和保障人权。

  (3)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得以实现的环境发生作用,由此而间接保障人权。

  (4)我国积极参加国际人权条约,维护和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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