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备考资料 > 2012年自考《民法学》串讲笔记:第四章 法人

2012年自考《民法学》串讲笔记:第四章 法人

更新时间:2012-10-18 10:43:2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第四章 法人

  本章重点掌握2个名词解释、3道简答题、1道论述题即可,本章不考案例题。

  一、名词解释

  1、法人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二、简答题

  1、简述法人的特征。

  法人的特征:(1)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2)是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的独立性表现为:①组织独立;②财产独立;③责任独立。

  2、(★)简述法人的成立条件。

  法人成为应具备的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3、简述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特征。

  法定代表人的特征:①是由法律或者法人的组织章程规定的;②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③是代表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其正职负责人;无正职负责人的,则为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

  三、论述题

  1、论述法人的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法人的责任是指法人对其在民事活动中发生的债务负责清偿的民事责任。法人责任的特点:①法人责任是法人独立承担的民事责任,而不由其他组织或个人承担。②是法人对其自己债务承担的责任,而不对他人的债务承担责任,[注]包括不对他的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非职务行为承担责任。③是以法人的独立财产承担的责任。④法人的责任不能代替法定代表人的过错应负的个人行政、刑事责任。

  此外,还有几处可考选择题的地方也应留意一下:

  1、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差异性,而不像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法人应对自己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与法人有关的活动,承担责任;

  3、法人的机关分为权力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但不是任何法人都有这三个机关;

  4、法人终止应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而不是所有的民事活动都不能进行,也不是主体资格都消灭了。

  编辑推荐复习资料:

  大学语文 

?2012年高教自考网络辅导课程招生简章

?7月自考成绩查询汇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