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省内转考及省际转考(转出)办理须知
根据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的《辽宁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及省际转考(转出)办理须知》可知,辽宁省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省内转考及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时间为1月6日至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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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辽宁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及省际转考(转出)办理须知
我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出)在“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s://zk.lnzsks.com/lnzk.wb)进行网上申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我省在籍考生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出)申请办理时间为:1月6日至1月10日;审核时间为1月11日至1月14日;网上确认时间为1月15日至1月19日。
二、办理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通过“转考申请”快捷入口,选择“省内转考申请”或“省外转考申请”办理,填报转考信息;省市审核通过后,考生须核对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页面提示上传本人身份证电子图像和近期正面免冠头像的电子图像,身份信息比对通过后,完成网上办理转考流程;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资料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考申请。
转考办理结果,可于3月1日后理论课报名期间在“服务平台”查看。
三、省际转考(转出)要求
1.考生须向转入地省级自考部门咨询转入情况和确认时间,按转入地要求完成转考手续。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转考办理期间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各级招考办。
附件:各市(县、区)招考办地址及联系方式(点击链接查看)
附件下载地址:https://www.lnzsks.com/newsinfo/IMS_20250102_44595_WG5hp6azB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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