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问答 > 综合问答 > 问答详情

收到赔款是否需开具发票

06月12日 20:29286人阅读
赵老师 综合问答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上述企业销售货物,并向购货方收取的赔偿金属于价外费用,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自标签:

职业考证申请领取
您的姓名
您的电话
意向课程
点击领取

环球青藤

官方QQ

扫描上方二维码或点击一键加群,免费领取大礼包,加群暗号:青藤。 一键加群

问答来自

赵老师 综合问答
好评率85% 浏览286

相关问题

复印的原始凭证可以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吗
付老师 综合问答
如何判断会计原始凭证失真
许老师 综合问答
原始凭证分割单怎样使用
黄老师 综合问答
课程咨询 学员服务 公众号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

APP

扫描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