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2.成绩公布后,一般不接受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申请。如确有疑问,考生可于3月3至6日向我办提交成绩复核书面申请与回执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3月6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统考科目由我办统一提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办复核。
3.复核结果预计在3月12日后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尽快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请申请复核考生注意查询。
4.复试、调剂等工作安排须在国家线公布后,由教育部和省考试院统一部署后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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