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院历史沿革:
1984年,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成立。
1993年,学校校并入上海大学。
1997年,学校获得研究生招生资格。
2004年,上海政法学院成立,研究生停招。
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确认恢复了上海政法学院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等三个硕士点。
2012年,批准招收第一批研究生。
2015年,新增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点。
2015年,我校与浙江大学联合招生非传统安全专业博士留学生。
2015年,我校与上海财经大学联合培养“上合组织与多边国家合作”博士研究生。
2016年,新增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2017年,实行研究生二级管理。
2017年,我校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
2018年,新增一级学科硕士点(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新增专业硕士(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
硕士点:
该校共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硕士点。
学术硕士,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
专业硕士,法律硕士、社会工作、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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