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疫情对2020执业药师《法规》科目影响
【摘要】很多2020年执业药师考生对于执业药师备考十分关注,为了帮助大家更进一步备考,下面青藤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疫情对2020年执业药师《法规》科目的影响”,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考点一: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各部门职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等安全监督管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新冠肺炎预防用疫苗和治疗药物的特别审批。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规划。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新冠肺炎防控所需药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负责新冠疫苗批签发相关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负责新冠药物临床试验、上市许可申请的受理和技术审评。
考点二:口罩、防护服、额温枪、核酸检测试剂等医疗器械
医用口罩、防护服、额温枪等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需向国家药监部门注册上市,境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需向省级药监部门注册上市。在经营管理方面(包括批发和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需向市级药监部门备案。
核酸检测试剂属于体外诊断试剂,且归医疗器械管理,一般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需向国家药监部门注册上市,向市级药监部门备案经营。
考点三:药品注册类别
疫情防控中热门中成 药包括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双黄连口服液等。这些药物就涉及到中药注册。中药注册按照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进行分类。已上市药品增加了治疗新冠病毒这一适应症,需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补充申请。
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因此,在中药管理中,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管理也可能成为出题点。
考点四:网络药品交易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药品交易成为百姓购药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网络药品交易服务模式也成为出题热点。网络药品交易服务模式包括企业对企业(B-to-B)、企业对个人消费(B-to-C)、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以及线上与线下联动(O-to-O)。
考点五:新冠疫苗——疫苗分类
新冠疫情期间,新冠疫苗成为业内外关注焦点。由此推断,本次考试可能会涉及疫苗相关知识点。如疫苗分类、疫苗研制与生产管理、疫苗采购配送、疫苗监督管理等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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