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MBA > MBA报考指南 > 教育部: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办法规定

教育部: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19-09-24 14:44:29 来源:教育部 浏览69收藏6

MBA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9年8月19日,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第十一章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录取规定,MBA考研小编整理了“教育部: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办法规定”文章,希望能对2020考研考生有帮助~

►第十一章录取

第六十八条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九条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

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第七十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七十二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第七十三条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七十四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020MBA考研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已然公布,预报名已于24日开始,详情可阅读【教育部官宣】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考生如果怕自己错过MBA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的话,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更多2020MBA考研各科目精华复习备考资料、MBA考研英语5500考纲词汇,面试精要请点击文章下方“免费下载”按钮免费下载学习。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MBA资格查询

MBA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MBA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