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衡水市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根据我市考点设置及新冠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考生考试入场防疫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护
1.考生及家庭成员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少外出。目前正处在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考生及家庭成员要时刻保持防控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感染风险。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2.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3.凡11月7日(含7日)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镇)、单位和入住酒店报备相关情况,自觉配合当地疫情防控筛查管控措施。
4.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出示证明材料要求
1.所有考生每科目入场时需要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附件网址:http://www.hseea.net)。
2.请考生在2020年12月19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查看本人考点信息。
3.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每科目入场时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每次入场均须提供,建议多复印几份),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2.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3.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所需提供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为每科目入场时提交一份,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
2.按教育部规定,进入考点、考场时,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身份核查和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主动配合,将手机、资料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避免无意识违规。
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内容仅针对疫情防控,“考场规则”等其它注意事项请及时查看我省及本报考点发布的其它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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