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作弊属犯罪
更新时间:2019-12-10 14:25:40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浏览
收藏
考研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研考初试将在12月21日至23日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9月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包括研究生考试在内的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
考试相关:2020考研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打印入口
诚信应考 公平竞争
研考初试将在12月21日至23日举行。如果考生怕自己错过考试时间,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到时候会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大家参加考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9月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包括研究生考试在内的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
根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发布的司法解释还专门对“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说明。
据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涉及面广。在这三类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直接规定为“情节严重”;因作弊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也明确规定为“情节严重”;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以及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同样规定为“情节严重”。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所涉考试的不同,组织考试作弊或者提供作弊器材等帮助的违法所得数额相差较大,基于严厉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犯罪的考虑,将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也规定为“情节严重”。
此外,《解释》还明确代替考试犯罪的处理规则、考试之前被查处的组织考试作弊行为属犯罪等问题,并对“作案器材”进行了详细解释。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以上是考研作弊属犯罪,更多考研资讯请继续关注环球网校考研频道,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免费下载精华备考资料吧!
编辑推荐
上一篇:2020年考研初试注意事项来啦
下一篇:考研考前心态:考前两周调整是关键
最新资讯
- 注意:这些证书,对考研有“加分”作用,快来对照查看!2024-11-07
- 2025研考生必读:网上确认结束后,这些后续事宜不可忽略2024-11-07
- 考研警钟:多所高校取消这些考生2025年初试资格,类似的“坑”千万别踩!2024-11-06
- 通知:青海2025考研网上确认修改补充资料时间延长至11月6日12时2024-11-06
- 通知:内蒙古2025研考网上确认修改补充资料时间延长至11月6日12时2024-11-06
- 提醒贵州2025年考研考生:网上确认11月8日结束,逾期不补2024-11-06
- 2025考研考生及时查看网上确认结果!若未通过,这些地区还能提交补充材料2024-11-05
- 山西2025考研网上确认11月6日结束,请考生及时查看审核进展2024-11-05
- 2025年陕西考研考生须于11月6日12∶00前完成网上确认2024-11-05
- 提醒甘肃考生:2025考研网上确认11月6日18:00结束,逾期不予办理202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