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考务考籍 > 重庆市自考考籍转入和转出规定

重庆市自考考籍转入和转出规定

更新时间:2015-02-27 13:29:2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重庆市自考考籍转入和转出规定

  推荐辅导班型:环球网校自考保过班全新上线 不过免费重修|自考英语签约保过套餐热招

重庆市自考考籍转入和转出规定

  考籍转出规定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或其它原因,不能在重庆市内继续报考,需要在外省异地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考籍转移手续。市内自考生不办理考籍转移手续。

  从我市转往外省的考生,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到自考办办理考籍转移。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验核考生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无误后,即可打印“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区县版)”交考生校对。考生校对无误后须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字确认;考生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受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名,再由区县考办经办人签名,注销其准考证并收取转考手续费,最后由自考办出具市自考办制发的《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证明信》交考生。

  考籍转入规定

  考籍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市的考生,必须在考试报名期间到转入地区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按新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待获得新准考证并取得在我市参加专科专业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专业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等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后,再凭外省(市、自治区)的课程合格证书及《转考介绍信》一并办理免考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编辑推荐:

  各省市自考次数|2015年4月各省市自考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更多自考信息请查看 自学考试频道|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