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考务考籍 > 福建省为自考生报名考研开具成绩证明的通知

福建省为自考生报名考研开具成绩证明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10-20 12:51:0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福建省为自考生报名考研开具成绩证明的通知,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提供!

  推荐辅导班型:环球网校自考保过班全新上线 不过免费重修|自考英语签约保过套餐热招

关于为自考生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开具成绩证明的通知

(闽考院办自〔2014〕3号)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为自考生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开具成绩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50号)的要求,经我院研究,决定为自考生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开具“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样表见附件)及其他相关服务,申请开具成绩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 成绩证明申请条件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0门以上(含10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课程免考、转考手续办理完整,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3.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

  4.考试期间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二、成绩证明申请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成绩证明申请时间:2014年11月3日――11月14日(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双休日)。

  2.成绩证明申请地点: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

  3.联系电话一楼服务大厅:0591-86215782,自考处:0591-86215696(林老师)。

  三、成绩证明所需材料

  需要开具成绩证明自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需出具受委托人的委托书)持以下材料:

  1.自考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委托的需持两人有效身份证件)。

  2.课程合格证或其他成绩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福建省自考历史成绩证明、经审批的免考申请表和转考凭证等)。

  3.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和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主考院校应根据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合法权益。

  附件: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doc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编辑推荐:

  2015年各省市自考次数|2015年4月各省市自考报名时间

  更多自考信息请查看 自学考试频道|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