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备考资料 > 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解析: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解析: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更新时间:2014-08-22 10:14:0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解析: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提供!

  推荐辅导班型:2014年自考保过班全新上线 不过免费重修|2014年自考英语签约保过套餐热招

  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1.第257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包括结婚也包括离婚。

  刑法中五个告诉才处理的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侮辱罪,诽谤罪,侵占罪。注意不包括遗弃罪。

  1.第258条 重婚罪  指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之行为。

  一种是事实婚姻,另一种是骗取手续而结婚之情况。尽管民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事实婚姻在刑法上还是有意义的。

  原本是法律婚姻,后是事实婚姻,成立重婚;

  如果原本是事实婚姻,后和别人登记结婚的,则法律不保护前面的婚姻,后面不成立重婚;

  如果原本是事实婚姻,后有法律婚姻,两者长期并存的,认为是构成重婚。

  特殊情况:反抗包办婚姻,被拐卖流落外地,逃荒要饭,配偶长期下落不明,而与他人成婚的,不构成重婚。

  2.第259条 破坏军婚罪

  注意三种表现:

  (1)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而与之结婚;(2)与之同居;(3)与之长期通奸,情况恶劣、破坏军人家庭的;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依强奸罪处罚;

  破坏军婚与重婚竞合时,从一重罪处罚即可,破坏军婚重。

  破坏军婚罪,通常不包括军人配偶,但若与重婚竞合时,则还是会构成重婚;

  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同居,而他们的配偶是现役军人的,不构成本罪。

  4.第260条 虐待罪  注意同故意伤害、杀人罪之区别在于行为漫长、多次之特点;

  若虐待时一次性把人打成重伤,致死,则直接定为故意伤害或杀人。

  虐待中过失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还是以虐待罪定处,加重情形,且不适用告诉才处理。

  5.第261条 遗弃罪  是种典型的不作为犯罪,是特殊主体; 行为具有继续犯的特征; 犯罪对象是家庭中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成员;

  遗弃的认定:(1)若遗弃者对被遣弃者负有义务时,则是纯正的不作为犯,不立即导致被害人死亡,只构成遗弃罪,造成死亡时,属于加重情形;

  若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则是故意杀人罪。

  (2)虐待,目的主要是为了报复,泄愤,遗弃主要是甩包袱。

  6.第262条 拐骗儿童罪  并不以出卖为目的,而多为收养(与拐卖儿童的区别)。

  以收养为目的而偷盗婴儿的,还应定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绑架的区别在于目的。

  若开始以以收养为目的,后又出卖的,直接定拐卖儿童罪;直接生孩子的,以遗弃罪论。

  编辑推荐:

  2014年自考刑法学重点复习资料汇总

  点击查看更多自考法学类复习资料

  2014年各省市自考次数及时间调整专题|2014年7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

  2014年10月各地自考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自学考试频道|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