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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解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更新时间:2014-08-06 10:37:5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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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解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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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具体罪名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对象:一般的伪劣产品,不包括建筑产品(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 (2)数额: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销售金额不到5万,查处货值金额达到15万的,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例如,1元的假药售出,即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若未卖出,则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2.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不包括兽药)

  两罪的区别:对象不同,假药和劣药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有毒、有害食品(如假酒)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区别 (2)是在生产、销售的过程中 例:甲、乙均开饭馆,甲嫉妒乙的生意好,就在甲饭馆的面粉里投放毒药,导致去甲饭馆就餐的数人中毒。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要求以必须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作为客观方面的构成特征。

  5.法律适用规则: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既构成140条罪又构成141条――148条之罪,择重处罚。

  一般特殊规定重于一般规定,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如电器)罪,它们两者都比一般规定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牵扯到假冒商标、非法经营的择一重罪处罚,通常以本罪(重)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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