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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刑法学》复习资料:共犯的成立条件

更新时间:2014-06-30 10:22:1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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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犯的成立条件

  1、主体条件:两人以上,包括拟制的人。

  2、主观条件:必须有共同故意,相互之间有意思联络。

  注意: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犯,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可以构成共犯,不成立共犯的情形。

  ①共同过失不构成共犯,例外,交通肇事后,车主或乘客指使司机逃逸,致使人死亡的,成立交通肇事罪(此罪为过失罪)共犯;

  ②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犯,如罪犯脱逃,监管人员失职,各归其罪(脱逃罪,监管人员失职致使再押人员脱逃罪)不是共犯;

  ③同时犯不构成共犯,没有意思联络,二人以上在同时同地对同一像犯罪,如两人不约而同在一个仓库盗窃,各偷各的,不认为是共犯;出车祸,财物撒一地,路人拿物品,司法解释认为是盗窃,但不成立共犯;

  ④先后实施相关的故意犯罪,没有意思联络,不构成共犯,如甲和乙先后去丙家偷窃;

  ⑤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犯;

  ⑥事先没有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不构成共犯,若有通谋,则成立共同犯罪;

  ⑦片面共犯不构成共犯;

  ⑧间接正犯不构成共犯。

  3、客观条件:必须有共同的行为,即同一构成要件行为。

  ①两人共同预谋,还没实施,也是共犯关系; ②共同犯罪要是同一构成要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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