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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取消自考本科跨专业加考课程及部分课程调整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3-14 14:53:4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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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取消自考本科跨专业加考课程及部分课程调整的通知,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提供!

皖招考〔2014〕10号

关于取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跨专业

加考课程及部分课程调整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

  为积极推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经与主考学校协商,将本科跨专业加考课程及英语和高等数学等课程做如下调整:

  一、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的通知》(考委[201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已开考本科专业中设置的跨专业加考课程取消,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层次各专业,不需再考加试课程。

  二、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英语及高等数学课程调整为选修课程,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选修。具体内容如下:

  1. 将我省自考专业里的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高等数学(一)(课程代码00020)、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023)、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线性代数(课程代码02198)、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课程代码02197)等课程调整为选修课,考生可按规定选择其他课程替代上述课程;

  2. 考生须在同学历层次专业中选考与本专业其他课程不同的课程,并达到上述课程的规定学分;

  3. 所选择的替代课程,必须在本办法规定之日起我省现行开考的自考专业中选取,不包括转考课程、实践课程及免考课程;

  4. 原专业计划里已有英语课程替代关系的专业,可自主选择原替代方式或新的选修课程替代方式。

  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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