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直播App学习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备考资料 > 江西省停考自考律师专业(本科段)的通知

江西省停考自考律师专业(本科段)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3-12 14:15:0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东
  • 辽宁
  • 黑龙江
  • 吉林
  • 甘肃
  • 青海
  • 河南
  • 江苏
  • 湖北
  • 湖南
  • 江西
  • 浙江
  • 广东
  • 云南
  • 福建
  • 海南
  • 山西
  • 四川
  • 陕西
  • 贵州
  • 安徽
  • 广西
  • 内蒙
  • 西藏
  • 新疆
  • 宁夏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江西省停考自考律师专业(本科段)的通知,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提供!

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律师专业(本科段)的通知

  各市、县(区)招考委,各有关高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13]3号)文件精神,我省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段),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专业(本科段)从2014年10月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

  二、考生如继续选择按律师专业(本科段)现行考试计划毕业,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依然有效;从2015年起须按照附件1的规定参加法律(本科段)专业相应顶替课程的考试,并在2016年底前达到律师专业(本科段)的毕业要求,办理毕业手续。

  三、考生从即日起也可选择转为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凡已经考试合格的律师专业(本科段)课程成绩,均可按照附件2的规定顶替法律专业(本科段)的相应课程;申请毕业时,须达到法律专业(本科段)的毕业要求,办理法律专业(本科段)毕业手续。

  四、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在申请毕业时不得重复使用。

  请各有关单位尽快将通知精神告知考生,妥善安排该专业停考事宜,做好各项平稳过渡工作。

  附件中包含1.2015―2016年江西省自考律师专业(本科段)毕业课程顶替对照表 2.江西省自考律师专业(本科段)转为法律专业(本科段)毕业课程顶替对照表

  点击查看: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律师专业(本科段)的通知附件.doc

  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4年3月5日

2014年各省市自考次数及时间调整专题 2014年1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

各地自考时间安排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今日直播 更多
峰会

宋晓婷老师解读: AI+注安 提效30%的实操技巧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管理

04月01日 11:00-12:00

宋晓婷

峰会

一节课解决你的人事表格管理难题

数据分析师 数据分析基础

04月01日 12:00-14:00

高容国

峰会

自学考试如何冲刺学习

自学考试 自考入门导学

04月03日 11:00-12:00

王涛

峰会

在职人员如何提升学历

自学考试 自考入门导学

04月17日 11:00-12:00

王涛

更多直播
  • 2020年10月《高等数学(一)00020》全国卷

    难度: 0人已做 做题
  • 2020年8月《高等数学(一)00020》全国卷

    难度: 0人已做 做题
  • 2019年10月《高等数学(一)00020》全国卷

    难度: 0人已做 做题
  • 2019年4月《高等数学(一)00020》全国卷

    难度: 0人已做 做题
更多真题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课程咨询

售后服务

APP立减150

注册APP

购课满减券免费领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77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3350号|京ICP备16038139号|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20130号
知春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4层北区(地铁10号线西土城出A口)|邮编:100191
版权所有 2003-2024 北京环球创智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客服|营业执照

预约成功
您已经成功预约 考试短信提醒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号
添加客服微信号,邀您进群领取学习资料、直播课程等,还能和其他小伙伴一起学习交流。添加时请回复领取

绑定手机号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加强实名认证机制要求,同时为更加全面的体验产品服务,烦请您绑定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