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备考资料 > 2014年自考《票据法》常见试题理论笔记-17

2014年自考《票据法》常见试题理论笔记-17

更新时间:2014-02-27 15:22:1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空白票据的权利行使效力 未填充完备前,空白票据不得行使票据权利。填充完备后,不但可以行使票据权利,而且具有追溯力,视同自票据发行时已记载完备的票据。

  空白票据的要件

  以空白为要件 以出票人签章为要件 应交付票据 应附有空白填充权

  填充权滥用时,其效力主要有三项内容

  可以对抗滥用填充权人可以对抗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不得对抗善意取得人

  空白票据的效力

  1空白票据的转让效力 转让空白票据同时具有两项转让效力:空白票据的票据权利转让和填充权转让。

  2空白票据的权利行使效力 未填充完备前,空白票据不得行使票据权利。填充完备后,不但可以行使票据权利,而且具有追溯力,视同自票据发行时已记载完备的票据。

  出票的必要记载事项

  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票据文句 “汇票”

  支付文句 必须记载无条件付款的委托

  票据金额 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不一致时票据无效 金额不可更改,否则无效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自然人本名 法人法人单位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付款日期 无付款日期为见票即付

  付款地 未记载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出票地 未记载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2014年各省市自考次数及时间调整专题

2014年1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

各地自考安排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