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备考资料 > 山东省2014年停止自考律师专业考试通知

山东省2014年停止自考律师专业考试通知

更新时间:2014-02-18 11:23:5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山东省2014年停止自考律师专业考试通知,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整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根据我国法学教育发展实际以及律师入职资格、执业要求的变化,经商司法部,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从2014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见附件1),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

  二、律师专业需要继续学习的考生,可按照经全国考委法学类专业委员会审核的课程顶替办法(见附件2)通过课程考试,并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选择按法律专业或律师专业毕业。

  考生可从即日起选择转为报考法律专业,凡已经考试合格的律师专业课程成绩,均可按照附件的规定顶替法律专业的相应课程;申请毕业时,须符合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门数、总学分及毕业论文等要求。

  考生如选择按律师专业现行考试计划毕业,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有效;从2015年起,须按照附件规定参加法律专业相应课程的考试,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达到全部的毕业要求。

  三、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在申请毕业时不得重复使用。

  请各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停考过渡方案,妥善安排此次专业停考事宜,确保考生合法权益,做好各项平稳过渡工作。

    附件: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停考课程表.doc

    附件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与法律专业部分课程顶替表.doc

 

2014年各省市自考次数及时间调整专题

2014年1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

各地自考安排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