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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经济法学原理快速记忆笔记-论述题7

更新时间:2014-01-29 13:32:0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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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任何法律的主体从根本上说都是人,因为主体是人,并且事在人为。经济法的主体亦然。但法律与法律不同,法律主体与法律主体亦有不同。

  十、宏观调控者

  1.宏观调控者主要是国家机构

  任何法律的主体从根本上说都是人,因为主体是人,并且事在人为。经济法的主体亦然。但法律与法律不同,法律主体与法律主体亦有不同。

  2.宏观调控机构应具统一性

  宏观调控的根本宗旨在于宏观着手,控制全局;统一市场,调配资源;通盘考虑,通力合作;调剂余缺,取长补短;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如果地方封锁,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一盘散沙;单打独斗,互相掣肘,就没有宏观调控可言。

  3。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权威性

  宏观调控是在全国社会范围内调集资源、统一部署,促进国民经济整体、协调发展,宏观调控也是一种利益调整,会导致利益的得丧变更,会发生重大利益冲突,这就要有权威机构去协调平衡。这些都说明宏观调控是一种权威行为,这一性质决定了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权威性。

  4.宏观调控机构应具确专业性

  现代社会经济问题错综复杂,“高精尖专”,专业性强,宏观调控更是如此。要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必须依靠科学理性,依靠专业知识,要求术业有专攻,要有精湛的专业水平。因此,应该通过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把优秀的专业人才选拔到宏观调控机构,以便发挥其专业特长,真正把专业特长与领导权力结合起来。

  5.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民主性

  宏观调控是一项庞杂的社会工程,涉及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需要非常全面而充分的知识和信息;这是大众共同的事业,关系国计民生,影响国泰民安,需要大众参与、群策群力,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依靠民主,集思广益才可能完成;只有发扬民主,反对长官意志,克服片面和盲点,杜绝偏见和无知,宏观调控才能有

  效。

  6.宏观调控机构不尽是行政机构

  前已论及,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民主性,应尽可能吸纳一切可以吸纳的人,宏观调控机构的人员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应全部来自行政机构。虽然有些行政机构充当宏观调控机构,但这并不是说该宏观调控机构就是行政机构,因为该行政机构进行宏观调控要接受权力机构的审批和监督,本质上是代表权力机构进行宏观调控,执行的是权力机构的意志和法律,所以许多国家的计划都必须由国会审批并接受国会的监督。实践也证明,为了避免行政干预,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独立性,要独立于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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