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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经济法学原理快速记忆笔记-论述题2

更新时间:2014-01-27 15:20:1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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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经济法的起源上看:众所周知,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于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根源于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

  四、经济法属于哪个法域(经济法的属性)

  (一)从经济法的起源上看:众所周知,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于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根源于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

  (二)从经济法的价值看:经济自由作为经济法的价值,集中表现在作为经济法核心之一的反垄断法上。垄断是一种经济奴役,它的存在,阻碍了经济自由。经济民主作为经济法的价值,一是表现在反垄断法上。一是表现在宏观调控上。经济秩序作为经济法的价值,集中体现在经济法的宏观调控上。社会公共利益作为经济法所追求的价值,是经济法的终极目的所在。追逐私人利益是人的本性,这种本性不应根除但必须有所约束。

  (三)从经济法的主体看:第一,主体设立的合法性。第二,主体构成的代表性。第三,主体成员的公务性。第四,主体地位的非本位性。第五,主体宗旨的公益性。

  (四)从经济法的权力(利)上看:第一,权力本质的公共性。第二,权力行使的程序性。第三,权力范围的合理性。第四,权力地位的非本位性。第五,权力宗旨的公益性

  (五)从经济法的义务看:第一,经济法义务具有社会性。第二,经济法义务具有公共性。第三,经济法义务具有无偿性。第四,经济法义务具有公益性。

  (六)从经济法的属性看:第一,经济法的主体既不是纯粹的私人,也不是纯粹的国家机构,而是国家机构与私人。第二,经济两年不是私人与私人间的平等自由意志。第三,经济法保护的不是私法意义上的私人利益。第四,经济法规范不是私法规范。第五,私法的调整机制是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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