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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201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初审手续通知

更新时间:2013-12-03 10:08:3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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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东莞市201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初审手续通知,由环球网校自考频道为您提供!

东莞市自学考试办理毕业初审手续须知

  一、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的流程。

  考生上网进行毕业预测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提交毕业生材料

  1、报到。考生先到报到处领取并填写《自学考试毕业生情况登记表》。申办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专科毕业证已验证须交《毕业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初审。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行初审。

  3、打印毕业生登记表、领表:电脑打印出《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后,请认真校对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成绩等资料是否正确,若有错漏,请立即提出更正。

  3、交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有关栏目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盖章)后和上交材料到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412室。

  二、办理自考毕业证应上交的材料:

  1、专科:①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科:

  ①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③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考生,请提前办理前学历的学历认证结果,或通过学信网申请12位在线验证码并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前学历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无须提交,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延迟至2014年1月月10日前提交学历认证结果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并邮寄或传真到省自考办(传真号:02038627843,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自考办,邮编:510631)。

  ⑤申请B030302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请提供前学历的完整成绩表,如前学历为自考的,请提供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

  ⑥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原件(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一律采用A4型纸张复印。

  3、申请办理毕业证书上交材料的时间:2013年12月15日前。

  请考生注意:

  (1)如果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成绩的数据有变更的,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变更手续,否则要推迟半年申请毕业。每周星期二或星期四可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要填写《自学考试考籍数据更正申请表》,并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户口薄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在市考办申请毕业只是对考生的毕业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3)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须自行到省考试院办理。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

  (4)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一般在2014年4月底电话或发信息通知考生。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6楼)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的复印件要与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

  东 莞 市 自 考 办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13年10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2014年4月自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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