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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审计学"笔记:审计的其他分类

更新时间:2013-11-21 14:12:2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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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计按其工作进行的时间分类,可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

  审计的其他分类

  (一)按照审计工作进行的时间分类。

  审计按其工作进行的时间分类,可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

  1、事前审计。是指经济业务发生以前所进行的审计。即对计划、预算的编制,以及对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可行性研究等所进行的审计。

  其目的的主要是审查计划、预算、投资决策等是否切实可行。

  2、事中审计。是指在计划、预算或投资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其所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

  这种审计的优点是随进进行审查,随进发现错误和问题。

  3、事后审计。是指经济业务发生以后进行的审计。

  其目的主要是根据有关的审计证据,审查已经发生经济业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二)按照审计的范围分类

  审计按其范围分类,可分为全部审计和局部审计。

  (三)按照审计是否有确定的时间分类

  审计按其是否有确定的时间分类,可分为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

  1、定期审计。是指每到一定时间都要进行的审计。例如年度审计。

  2、不定期审计。是指不确定审计时间,而临时进行的审计。例如,根据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某项案件进行专案审查,等等。

  (四)按照执行审计的地点分类

  审计按其执行地点分类,可分为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

  1、报送审计。或称送达审计。是指被审计单位将各项预算、计划、会计决算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等,按照规定的日期(月、季、年)送达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2、就地审计。是指由审计机构派出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的现场审计。

  就地审计按照不同的情况,又可分为:

  (1)驻在审计。

  (2)巡回审计。

  (3)专程审计。

  (五)按照审计工作是否受法律的约束分类

  审计按其是否受法律的约束分类,可分为法定审计和非法定审计。

  1、法定审计。是指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不论被审计单位是否愿意,都必须进行的审计。例如:对财政收支的审计、上市公司年报。

  2、非法定审计。是指法律未予明确规定必须实施的审计。例如:企业为取得银行贷款,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的鉴证审计等。

  (六)按照审计工作开始时是否通知被审计单位分类

  可分为通知审计和不通知审计。

  1、通知审计。也称预告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开始前,预先通知被审计单位的一种审计形式。

  2、不通知审计。也称突击审计。是指审计机构事先不通知被审计单位,而是出其不易的以突击形式的审计。

  其目的是防止被审计单位或人员事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掩盖和弥补。

  (七)按照会计报告期进行审计分类

  可分为期中审计和期未审计。

  1、期中审计。是指在会计报告期期中所进行的审计。

  2、期末审计。

  (八)按照审计证据的检查范围或数量分类

  可分为详细审计和抽样审计。

  1、详细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所审计年度内的全部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报表等逐一进行审查。

  它的优点是审查全面、彻底,可收到较好的审计效果。缺点是费时费力,工作量较大。适用于小型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因为被审计单位存在严重经济问题所进行的专案审计等。

  2、抽样审计。是指被审计单位所审计年度内的会计资料,按照一定的方法抽取一部分作为样本,通过样本检查结果来推断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

  抽样审计的优点在于其审计效率较高。缺点是抽样审计的审计结论与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会存在一些差异。抽样审计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大、业务复杂、会计资料繁多以及管理基础工作好、内部控制制度较完善的单位。

  (九)按照核算的手段分类可分为手工登记的会计记录审计和电子计算机系统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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