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知识产权法"笔记:专利法3
更新时间:2013-11-19 13:44:44
来源:|0
浏览
收藏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法: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更多自考动态请您持续关注环球网校自考频道!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考前必背!自学考试《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论述题高频考点2024-10-19
- 自考报考策略:科学搭配科目,加速毕业进程2024-07-20
- 2025年考研考生五一假期,英语科目应该如何复习?2024-05-03
- 备考指南!2024年4月自学考试考前要做哪些准备?2024-03-31
- 考前备考冲刺!自考如何一次就过?2024-03-30
- 考点汇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论述题2024-03-25
- 备考资料:《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简答题考点汇总2024-03-25
- 自考可以从哪些维度进行备考?2024-02-17
- @自考生,这里有备考技巧2024-02-17
- 自学考试备考复习方法!建议收藏202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