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备考资料 > 2014年自考"国际经济组织法概论"章节复习-9

2014年自考"国际经济组织法概论"章节复习-9

更新时间:2013-10-30 10:02:2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4年自考"国际经济组织法概论"章节复习

  二、世界银行集团:三个组织是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国际开发协会。根据《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亦称世界银行)于1945年12月27日成立,1956年7月24日生效,成立了国际金融公司。1960年9月,国际开发协会亦宣告成立。至此,上述三个国际金融组织形成了世界银行集团。

  世界银行集团是世界最大的多边开发援助机构,对各成员国而言,也是最大的国外借贷机构。其宗旨是:通过提供资金、经济和技术咨询、鼓励国际投资等方式,帮助成员国、特别市发展中国家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为此,其三个组织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主要对成员国政府、政府机构或政府所担保的私人企业发放用于生产目的的长期贷款,派遣调查团到借款国调查以及提供技术援助等;国际金融公司在不需政府担保的情况下,专门对成员国的私人企业发放贷款,并与私人投资者联合向成员国的私人生产企业投资;国际开发协会只对最贫困成员国的公共工程和发展项目提供长期贷款。

  世界银行集团有关组织结构方面的法规概括如下:

  (一)成员资格: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全体成员国均可申请加入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凡参加1944年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并于1945年12月31日之前正式签署《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的国家,是该行的创始成员国。基金组织的其他成员国可按照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参加该行。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成员资格的丧失有自愿退出和暂停资格两种情况。成员国具有退出该行的权利。任何成员国可随时将其退出的意愿书面通知该行总部。从该行总部接到该项通知之日起,退出即生效。如果成员国不履行其对该行所承担的义务,该行经持有总投票权半数以上的多数理事表决通过,可暂停其成员资格。该国自暂停成员资格之日起一年后,除非该行以同上述相同的多数表决恢复其资格,即自动终止成员资格。在暂停其成员资格期间,改过除有权退出外,不再享有其他任何成员权利,但仍应对其全部债务负责。此外,任何成员国在其丧失基金组织成员资格三个月之后,即自动丧失其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成员资格。但经国际复兴开发总投票权3/4多数通过允许其仍为该行成员国者,不在此限。

  截至2005年1月,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共有184个成员国。截至2005年1月,国际金融公司有177个成员国,国际开发协会成员国总数达165个。

  据国际开发协会章程的规定,以缴纳资金的不同方式,其成员国分成两类:第一类,须全部以可兑换货币缴纳其认缴资金和贡献;第二类,以可兑换货币缴纳其最初认缴资金的10%,其最初认缴资金的余90%和所有增加的认缴资金和贡献可以其本国货币或可兑换货币缴纳。

  截至2005年1月,第一类成员国27个,多数是“经济合作发展组织”成员国;第二类成员国138个,主要是发展中国家,

  中国是世界银行11个创始成员国之一。1980年5月中国恢复了在世界银行集团的合法席位。

  更多自考动态请您持续关注环球网校自考频道!

 

?2013年10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2014年4月自考报名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