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备考资料 > 2013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复习资料(7)

2013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复习资料(7)

更新时间:2013-07-22 09:07:1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三)可能性和现实性

  (四)内容和形式

  (单选)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即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特性、成分、运动过程和发展的趋势等的总和。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五)本质和现象

  (单选)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以及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

  (单选)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

  (简答)本质和现象关系的原理及其意义。

  (1)本质和现象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第一,本质和现象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主要表现在:首先,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暴露于事物外部,可以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深藏于事物内部,是不能直接感知的,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其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是多种多样的;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再次,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相对平静的。

  第二,本质和现象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方面,本质不能脱离现象,任何事物的本质都要通过这样那样的现象表现出来,不表现为现象的纯粹本质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现象不能脱离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不表现本质的纯粹现象也是不存在的。本质决定现象,是现象存在的根据,现象的产生和变化归根到底是依赖于本质的。

  (2)掌握本质与现象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本质和现象是有区别的、对立的,我们对事物的认识不能停留在表面现象上,有必要通过科学研究揭示事物的本质。其次,本质和现象是统一的,对大量的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是揭示事物本质的正确途径。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各地10月自考时间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