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模拟试题 > 2013年自考宪法学练习题第九章(8)

2013年自考宪法学练习题第九章(8)

更新时间:2013-06-09 16:49:5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论述题

  1.怎样确定人大代表候选人当选?

  要点:

  (1)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根据选举法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2)直接选举的地方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在间接选举的地方即在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3)如果获得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4)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县、乡级人大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1/3。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5)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确定是否有效并予宣布。

  2.试述我国公民选举权的法律保障。

  要点:

  (1)我国现行宪法第34条的具体规定为我国民主选举提供了宪法保障;

  (2)我国选举法和其他有关选举的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了我国选举的基本原则、组织、程序和方法使民主选举有法可依;

  (3)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选举法制定有关选举的实施细则以保证选举能够因地制宜地进行;

  (4)选举法明确规定对于破坏选举的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

  3.现行选举法把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有何重大意义?

  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规定把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这个改革有着重大的意义:

  (1)直接选举较之间接选举更能发扬民主扩大了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有利于增进人民当家作主的责任感有利于调动人民管理国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密切了县级政权组织与群众的关系。代表可以随时深入群众直接听取群众的反映选民也能够直接向代表反映意见和要求。这样就使县政权机关的工作更加符合客观情况与群众利益。

  (3)选民可以直接监督代表并通过代表监督政府工作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一切不良作风。

  (4)县政权是我国政权的重要环节它在国家政权的组织系统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直接承担着组织与动员群众特别是领导广大农民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任务。

  因此实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直接选举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4.依据选举法的规定罢免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选出的代表应按什么程序进行?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在人大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所提的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主席团会议和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罢免案会议经审议后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表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全体会议印发会议。罢免案经会议审议后由主任会议提请全体会议表决。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罢免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的人大代表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考试安排汇总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报名信息汇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自学考试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