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最后一次办理自考应用技术类考试毕业手续的通知
由于少量应用技术类考试考生尚需办理毕业手续,经自考办研究决定,于2013年6月最后一次办理应用技术类考试毕业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毕业申报时间为2013年6月8日-15日,考生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bjeea.cn)进行网上毕业申报,点击“自学考试”→ “网上业务办理”→“2013年上半年应用技术类考试毕业申报”,登录密码为考生报名考试时使用的密码。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系统未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需根据实际情况补录成绩及考试期,单击课程名称后可补录成绩。其中用NIT成绩、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成绩代替课程成绩的,课程成绩填写“合格”,考试期填写获得证书时的时间;理论课程的上机、实习成绩填写“合格”,考试期填写为理论课合格的时间;其它课程的成绩及考试期按实际分数和考试期填写。
2. 考生应按照要求填写简历和自我总结。简历按时间顺序由远到近,填写高中学习阶段、理论助学院校学习阶段和技能助学院校学习阶段简历,学校名称填写全称,数字在英文半角状态下录入,时间间隔横杠用小键盘上的减号。自我总结不得超过500个汉字,建议考生先用WORD编辑,再进行粘贴。
3. 用自学考试课程成绩代替应用技术类考试课程成绩的考生,须自行在网上打印成绩单,审核时交验成绩单。
4. 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成绩代替基础英语课程成绩的考生,须于毕业申报开始前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接待大厅办理免考手续,审核时交验免考证明。
三、现场审核
(一)时间
毕业申报凭单提示的时间。
(二)地点
东城区自考办南区(原崇文区自考办),地址:天坛东路9号
(三)费用
考生须交纳毕业审定费20元/人次。
(四)交验材料
1.应用技术类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用自考课程成绩代替应用技术类课程成绩者)、驾照原件及复印件(该项仅限市场营销专业),所有复印件皆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用PETS免考基础英语课程的带市自考办开具的免考证明信。
3. 用自学考试课程成绩替代应用技术类考试课程成绩的带自学考试课程成绩单。
4. 有补录成绩的带补录成绩单.
5. 用NIT证书替代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带NIT 证书原件。
6. 各专业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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