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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201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申办程序

更新时间:2013-04-26 09:37:5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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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办要求:根据自考专业计划要求,课程(含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考核)全部合格的考生请于2013年5月18日-28日到各县区招考办及市直有关报名点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档案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等材料。考生须仔细阅读此申办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报,否则后果自负。毕业材料一律免费发放。

  二、填写说明及要求:

  (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的重要档案,一式两份,须由考生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认真填写,字体颜色一致,字迹工整清晰,不准涂改,不准代填,不准复印。

  1.封面页的填写要求

  (1)毕业证书号一律不填。姓名、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主考院校、填表日期等6项信息由考生填写。

  (2)姓名、身份证号应与身份证上一致;身份证号应与考生当前使用的公民身份号码(15位或18位)一致。军人考生有身份证的,填写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的如实填写军官士兵证的号码。

  (3)专业、主考院校名称应按《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填写全称,可登录东营教育信息网()的“东营自考”查阅《东营市2013年自考专业毕业名称、专业代码、主考院校》,不准填写简称,原主考院校山东经济学院和山东财政学院统一改为山东财经大学;专业名称后的括号内应注明本科或专科;“准考证号”只填写在我市报考的准考证号(以05开头)。

  (4)填表日期和考生自我鉴定日期应一致,所在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日期要稍晚于考生自我鉴定的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例如2013年6月5日。

  2.个人信息页的填写要求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应与考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2)出生年月格式为“年、月”,例如1980年1月。

  (3)籍贯填省县,如山东广饶。

  (4)政治面貌可选择填写党员、团员或其他。

  (5)婚否填写已婚或未婚。

  (6)自考前学历可选择填写中专、高中、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

  (7)职务、职称按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

  (8)参加工作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例如2004年7月,没有的填无。

  (9)华侨、港、澳、台籍否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10)身体状况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良好或伤残等具体内容。

  (11)家庭地址应填写所居住的宿舍名称或住宅街道门牌号。

  (12)工作单位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所在单位的全称,没有的填无。

  (13)联系电话填写考生所在单位或家庭的固定电话。没有的可填手机号码。

  (14)手机应填写考生近期使用的手机通信号码,确保能联系到考生本人。

  (15)照片需要近期2寸(黑白、彩色均可)两张,用曲别针别在“贴照片处”,不准粘贴。

  (16)本人主要简历应从初中起,止于自考毕业。时间格式例如“2005年9月-2007年7月”,各时间段要注意衔接。

  (17)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应按个人情况如实填写,与本人关系栏应填写“父子”、“母子”、“夫妻”等,不准填写称谓。

  (18)有何发明创造和著作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发表的著作或科研成果。没有的可填无

  (19)奖惩情况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受到的各类表彰或奖励等。没有的可填无

  (20)身份证复印件只选取带有姓名信息的一面,裁减合适后贴在规定的位置,不准超出边框。

  3.自我鉴定页的填写要求

  (1)自我鉴定应总结在自考过程中的政治、工作、学习方面的经验、收获与成绩,不少于200字。

  (2)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的单位、学校、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等进行填写,填写内容为“情况属实”,须加盖公章。

  (3)主管部门意见由所在单位的上一级部门来填写,填写内容为“同意”,须加盖公章。

  (4)考生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为同一单位的,该单位负责签署两项意见,可加盖相同的公章,但不得空缺。

  4.“考试成绩”栏填写要求

  (1)考生应严格按照《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列表的顺序填写各科考试成绩,一科一格,中间不得留有空格;请登录东营教育信息网()的“东营自考”查阅。课程实践技能成绩及毕业环节成绩须填在下面的专栏里。特别说明:英语(专)的《听力》与《口语》和英语(本)的《口译与听力》必须填于下面的“实践技能成绩”栏,不要填在“考试成绩”栏。

  (2)年月应填写参加考试的时间(每年的1、4、7、10月),格式为“年、月”,如“2008、4”。

  (3)课程名称必须按照《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填写,不得简写。

  (4)成绩必须与考生所持的《课程合格证书》上的成绩一致,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5)存在新旧计划课程对顶情况的,应在相应位置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及成绩;

  (6)用14学分课程顶替英语(二)的,在英语(二)的位置,逐格、顺序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与成绩,一科一格,在备注栏注明“顶”。

  (7)用各类证书免考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在相应课程位置填写证书的名称,在成绩栏中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8)用外语、计算机类专科毕业证书免考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应填写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名称,在成绩栏中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9)其他符合山东省自学考试免考规定的情况,例如本科毕业生免考公共政治课、全日制高校或成人高校毕业生免考相关基础课或专业课、自考毕业生修第二专业免考部分专业课等,应填写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在成绩栏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10)参加学分制试点专业的毕业生,课程列表应先填写必考核心课程,后填写学分选修课程。

  (11)参加过程性考核的毕业生,必须按专门的过程性考核专业计划填写,课程列表应先填写统考课程,后填写校考课程。

  (12)考生考过的但不在专业计划列表内课程,不得填写。

  5.“实践技能成绩”栏填写要求

  (1)考生填写考核通过的本专业的实践技能成绩,一科一格,中间不准留空格。

  (2)年月格式例如“2009年上或2008年下”。课程名称按《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填写,成绩按实践技能成绩单上如实填写,无具体分数的填写合格,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3)使用证书免考的且在考试成绩栏中已注明的实践技能课程,不再填写。

  6.“毕业环节成绩”栏填写要求

  (1)本科考生有论文答辩考核的应填写论文题目,有“临床考核”、“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的,应填写相关题目及简要内容。护理学(本)包括临床实习和毕业论文两项,成绩栏也须填两项,例如:实习78分,论文86分。

  (2)考试时间格式例如“2009年上或2008年下”。

  (3)毕业环节考核有具体分数的应填写分数,无分数的应填写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及格)。

  (二)《毕业生档案袋》填写说明及要求:“市”填写东营市;“准考证号”填写在我市报考的所有准考证号(以05开头)及老档案号(老档案号以 “14”开头,无此号者则不填);“毕业日期”填写2013年6月;“专业”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手册》上专业名称准确填写;袋面表格不需填写。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填写说明及要求:准考证号栏一律不填,采集毕业信息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专业名称及代码”,代码共6位数;“民族”、“职业”需查准后再填,汉族填01;请登录东营教育信息网的“东营自考”查询。“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号码是X的同时涂黑0和1即可;“课程一至课程六”一律不填。

  (四)以上材料必须按要求填涂,千万不要填错,否则影响毕业,不明白的事项先不要填写,拨打咨询电话问清后再填写。考生的联系电话必须准确

  三、毕业材料报送及毕业信息采集说明

  1.毕业材料报送及信息采集时间:2013年6月1日上午8∶30-11∶30:各县区考生;下午13∶30-16∶30:东营职业学院学生。

  2.地点:东三路163号东营市教育局南楼二楼会议室。

  3.考生自带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橡皮。

  4.具体步骤:(1)先交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读卡、生成新的准考证号;(2)打印校对单,考生校对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校对单上签字;(3)照相(毕业证用);(4)考生持打印的校对单交验毕业档案材料、交费。

  四、毕业生档案材料说明: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所有合格科目证书或单科合格证书原件,2010年10月前不全者需自己写一说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专业、课程名称、考试时间、成绩等);2010年10月及以后考试的单科合格证必须齐全,不全者需单独提供书面说明。若合格证书上有其它未毕业专业科目成绩的,可交合格证书复印件。

  3.申办本科毕业证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丢失的,须由原毕业学校出具书面证明以及录取花名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且由经手人签名)。

  4.申请课程免试的有关材料:(1)PETS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NIT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3)免考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自考毕业生须同时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各类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成绩复印件。

  5.有外地转入档案的考生要提供由转出地开具的转档证明信。

  五、毕业证领取时间:2013年10月9日-12日。地点:东三路163号东营市教育局南楼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科。要求: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毕业证、毕业生档案(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存入本人档案)及上交的有关证件。

  自考毕业申办信息查询要以东营教育信息网(www.dyjy.gov.cn)的“东营自考”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科咨询电话:8339269、8330731、8337120、833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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