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备考资料 > 2013年自考国际法学习笔记(81)

2013年自考国际法学习笔记(81)

更新时间:2013-04-23 17:02:3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11. [领会]马尔顿斯条款的意义是什么?

  马尔顿斯条款的意义在于使战争与武装冲突法能适应战争和武装冲突的新发展,限制武装冲突各方采用作战手段的权利,强调对战争受难者的保护。

  12. [识记]禁止使用的作战方法和手段有哪些?[200904多选,201007单选]

  海牙公约体系对一些特别禁止使用的手段和方法进行了如下列举:

  (1)野蛮或残酷的手段

  违反人道原则的战争方法,包括使用有毒、化学和生物武器,使用引超不必要痛苦和过分伤害的武器(如

  爆炸性子弹、燃烧弹、发射大量碎片的集束炸弹等),拒绝受降或杀害已放下武器的敌方战斗员等。

  (2)不分皂白的作战手段

  指违反区别原则,以平民和民用物体为对象的作战行为。

  (3)背信弃义的手段

  战争中并不禁止使用诈术或奇计。诈术或奇计,是旨在迷惑敌人或诱使敌方作出轻率行为,同时又不违反任何交战规则的行为,如使用伪装、假目标、假情报等。而背信弃义的手段,是指以背弃敌人的信任为目的而诱取敌人的信任,使敌人相信其有权享受或有义务给予其法定保护的行为。

  (4)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

  可能改变自然环境而使人类遭受广泛、长期而严重损害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如使用某种方法改变气候,引起地震、海啸、破坏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破坏臭氧层等。

  (5)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对 于使用原子弹这样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是否合法的问题,长期以来理论和实践当中都存在一定的分歧。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大会先后就此问题向国际法院请求咨询意见,1996年7月国际法院发表了咨询意见。法院认为:习惯国际法和条约国际法都未特别准许也未全面、普遍地禁止核武器的威胁和使用;威胁和使用核武器总的来讲是违反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国际法规则的,尤其违反人道主义法的原则和规则;但就目前国际法的状况和法院所掌握的事实情况而言,法院对于一国在面临生 死存亡而进行自卫的极端情况下,威胁和使用核武器是否合法的问题,不能作出确定的结论。

  13. [识记]战争中禁止使用背信弃义的作战方法,但不禁止什么?[201007单选,201104单选]

  战争中并不禁止使用诈术或奇计。

  14. [识记]背信弃义的作战手段的概念是什么?[200904多选]

  背信弃义的手段,是指以背弃敌人的信任为目的而诱取敌人的信任,使敌人相信其有权享受或有义务给予其法定保护的行为。例如,假装有在休战旗下谈判或投降的意图;假装因伤或因病而无能力;假装具有平民、非战斗员的身份;使用国际组织或中立国的标志或制服而假装享有被保护的地位等。

  15. [领会]战争可以通过哪几种方式结束?

  战争可以通过四种方式结束:

  (1)交战双方正式缔结和约以建立和平状态;

  (2)交战一方发表正式宣言,声明终止战争状态;

  (3)交战一方灭亡对方以结束战争;

  (4)交战双方不再作战争行为,也不特别缔结和约以明白表示媾和,而不知不觉地进入和平状态。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考试安排汇总

?2013年7月各省市自考报名信息汇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