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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自考国际法学习笔记(79)

更新时间:2013-04-22 16:38:5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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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1. [识记]战争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国际法上的战争主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敌对国家,为推行国家政策而大规模使用武力,并由此形成的法律状态。

  2. [领会]战争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它有以下主要特征:

  (1)战争主要发生在主权国家之间,但又不限于国家;

  (2)战争通常都伴随有一定规模的武力使用;

  (3)在国际法上,战争不但是大规模使用武力的事实,还是一种法律状态。

  3. [识记]简述海牙条约体系和日内瓦条约体系?[201004单选]

  (1)海牙条约体系

  以1899年和1907年等历次海牙会议缔结的公约为主的条约体系,包括圣彼得堡宣言、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巴黎海战宣言等,主要是关于作战规则或限制作战手段及方法的条约和惯例,称为“海牙公约体系”。

  (2)日内瓦条约体系

  以日内瓦公约为主的体系,称为“日内瓦人道法规体系”或“日肉瓦条约体系”。其中尤其重要的是1949年的《日内瓦四公约》和1977年该公约的两个《附加议定书》,其中包含大量关于伤病员、战俘、平民待遇的人道主义规则。按照他们的理解,国际人道法的范围一般只限于交战法则中的日内瓦公约体系。

  4. [识记]战争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按照战争法惯例和条约的规则,国际法确认的战争法基本原则是:

  (1)遵守国际法义务原则。

  (2)人道主义原则。

  (3)保护文物原则。

  (4)尊重中立国原则。

  (5)主要战争责任者的刑事责任原则。

  5. [领会]战争开始在公法关系方面的法律后果有哪些?[200904单选]

  在交战国之间的公法关系方面,战争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主要涉及下列几方面。

  一、外交和领事关系

  交战国间的外交和领事关系通常随战争状态的开始而断绝。

  二、条约关系

  1、双边条约,如需要共同政治行动或以友好关系为前提的条约,当即废止;

  2、关于边界之类的永久性条约,在原则上不受影响;

  3、引渡条约、贸易条约等一般政治和经济性的条约,停止生效;

  4、至于多边条约,原则上不受影响,但对战争进行有影响的条约则停止生效。

  三、敌国公有财产

  1、本国领土上的敌国公有不动产,除使馆外,可以没收或征用;

  2、处于本国军事占领下之敌国领土上的敌国公有不动产,可以征用,但不得取得或变卖,若不动产属于军事性质则可以破坏;

  3、敌国公有动产,若位于本国领土上,可以没收;

  4、动产若位于本国军事占领下之敌国领土上,亦可征用,但目的须限于当地军事目的之用;

  5、海上的敌国公用船舶,一般可以拿捕和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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