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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考经济法学(专科)等专业停考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3-28 10:57:5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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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变化,优化考试资源配置,经研究,我省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学(专科)、秘书(专科)、电子技术(专科)、林学(专科)、国际经济法(独立本科段)、档案学(独立本科段)、物理教育(独立本科段)、化学教育(独立本科段)、机电系统智能控制(独立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等专业,同时,将律师专业(本科段)转并入法律专业(本科段)。

    上述停考和转并的11个专业,自2013年10月考试起不再接纳新生报名,2014年安排一个周期考试作为过渡,之后一切遗留问题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处理。

    请及时通知考生,并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2013年高教自考网络辅导课程招生简章

?2013年4月自考考试时间安排汇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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