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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理学重点知识(1)

更新时间:2013-03-07 11:28:3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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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理学第一章重点知识

  第一章法学绪论

  第一节法学的性质和特征

  [单选]法学是社会科学的组成部分,是法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对法的认识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产生的。

  [多选]在促成法学产生的种种条件中,立法的广泛发展和专门研究者的出现,是尤为重要的两个条件。

  [单选]法学就其根本特质而言,属于经世致用的学问。

  第二节法学的研究对象

  [多选]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三个要素: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的问题。

  [单选]历史上,法学曾和政治学、哲学、神学等长期结合起来,直到19世纪,随着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和资产阶级法学世界观占据统治地位,立法的全面发展和人类科学水平的提高,使法学成为一门完全独立的、近代意义的学科。

  第三节法学体系和法学学科

  一、法学体系释义

  [单选]法学体系的中心问题是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和设置问题。

  二、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标准

  [多选]总结国内外法学分支学科划分方面的经验和成果,我们认为,划分法学分支学科应坚持三个结合:第一,对象和方法的结合。第二,类别和层级的结合。第三,现实和理想的结合。这三个结合,就是我们所主张的划分法学分支学科的基本标准。

  三、法学分支学科的具体划分

  [多选]法学体系中分支学科应分为理论法学、应用法学、历史法学和综合法学四大类别,每一类别又包括若干下一层级的具体学科。

  第四节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法学研究方法释义

  [多选]法学研究方法是一个整体,通常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法学的专业方法。第二层次是法学所摄取的方法。第三层次是法学的指导方法。

  [多选、简答]法学研究方法和法学方法论的关系。

  法学研究方法相对于法学方法论而言,是个实体性概念,它是实在的和有迹可辨的事物;而法学方法论,则主要指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理论学说,它采取观念形态的存在形式,是个综合性概念。

  二、法学的专业研究方法

  [名词解释]法学的专业研究方法:也就是法学的特定研究方法、法学本身的研究方法。它解决法学研究的专业路向问题和各种具体的专业问题,因而也是法学方法体系中的关键方法。

  [单选]法学的专业研究方法,主要是规范分析方法,其创始人是奥斯丁。

  三、法学所摄取的研究方法

  [多选]法学所摄取的研究方法较多,主要有社会调查、历史考察、比较分析、价值分析、经济分析等方法。

  四、法学的哲学指导方法

  [单选]在中国现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法学和其他种种学科的哲学指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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