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考试报名 > 青海省2013年4月自考注意事项

青海省2013年4月自考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3-03-07 16:24:5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青海省2013年4月自考注意事项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省考委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严肃处理。凡有盗窃或泄露试题以及其它有关保密材料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座位通知单》在指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两证一单”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任何武器、凶器以及手机、商务通、快译通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准抽烟,不准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考生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交卷后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

  (四)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五)考生报考时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学专业,并查对《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计划》中该专业的课程设置、学分,然后对照《报考简章》中的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选择课程报考。考生报考时只能允许有一个准考证,在同一次考试中,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区重复报考,否则成绩无效。

  (六)考试成绩公布后,取得羊科合格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领取,办理毕业证时统一交省自考办审核。

  (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之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本次考试座位通知羊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提出“成绩复核中请”,逾期不予受理。

  (八)自学考试的教材、大纲和教师资格证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的教材、大纲由省考试管理中心教材服务部出售,未委托任何书店代理。发售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33号,电话:6314528邮编:810008

  (十)需了解考试信息者可在当地招考办或省自考办订阅《青海招考指导》报,也可查阅www.qhzk.com网站。

 

?2013年高教自考网络辅导课程招生简章

?2013年4月自考考试时间安排汇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