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无八年有效期规定
更新时间:2011-11-02 13:58:08
来源:|0
浏览
收藏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近日,不少自考生咨询,北京自考是否有8年之限。有关负责人重申,北京自考从未实行这一限制,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长期有效。$lesson$
据介绍,部分考生因对北京自考政策不了解,担心前几年考过的课程合格成绩会“过期”。全国各地执行的自考政策各不相同,部分省市是有8年之限的规定,但在北京未实行。在京参加自考的考生不用担心这一问题。该负责人同时提醒考生,北京自考没有8年之限,并不表示考生可以不考虑专业计划,无限延长考期。如果考生所学的专业考试计划有调整,已取得的合格成绩也可能面临无效的风险。
据了解,为保证考生所学知识合理更新,全国考办及北京市自考办会根据学科发展,调整专业考试计划,一旦计划中课程有所调整,考生要按最新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办理毕业。
新旧专业考试计划间有一定的衔接关系,北京专业计划规定,调整的课程只能与上一执行期衔接,如第一执行期为A的课程,若在第二执行期调整为B,A可以替代B,在第二执行期办理毕业。若第三执行期又将B调整为C,则B可以替代C,在第三执行期办理毕业,而A不能替代C在第三执行期办理毕业。即A=B,B=C,A≠C。
按原计划已取得笔试合格成绩,调整后的新课增加了实践环节(实习、实验、上机等),考生可不参加实践环节的考核,按原计划办理手续;原计划有实践环节的课程,调整后的新课没有实践环节,考生办理毕业时可以没有实践环节成绩;如果新旧课程都有实践环节则直接对应衔接。
另据了解,北京自考生中有不少人因为专业计划调整后,要加考某些课程。因此,考生还要集中精力学习,争取尽快毕业。
编辑推荐
上一篇:北京自考没有“单科成绩有效期”
下一篇:北京自考手机带在身上就算违规
最新资讯
- 2013年7月西安赴重庆加考考生答题规范2013-07-09
- 2013年7月西安赴重庆加考考生须知2013-07-09
- 广东省2013年7月自考关于使用答题卡问题的通知2013-07-08
- 广东省2013年7月自考关于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2013-07-08
- 辽宁省2013年上半年自考考籍转出工作顺利结束2013-07-08
- 浙江省自考时间自2014年4月起将做调整2013-06-24
- 北京市2013年7月自考将启用部分新教材2013-06-05
- 辽宁省自考应用本科市场营销专业教材问题通告2013-05-08
- 广东省2013年自学考试报考须知2013-05-06
- 河南省2013年自考免考办理流程201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