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学考试备考资料 > 2011年自考“中国法制史”辅导:第四讲

2011年自考“中国法制史”辅导:第四讲

更新时间:2010-12-02 15:25:4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第四讲 中国历代民事法制

  一、所有权制度(主要是土地所有权问题)

  (一)奴隶制时期 土地王有制,土地不可以买卖。

  (二)封建制时期 私田可以买卖,国家保有一部分官田。

  (三)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 在民法的物权编里具体规定。

  二、契约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一)奴隶制时期

  西周时期买卖契约 :质,剂;借贷契约:傅别

  (二)封建社会(略)

  (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略)

  三、婚姻制度 历史上变化不大

  掌握内容:六礼的内容和影响。在这部分,教材上的第七到第十二部分属于误印,应删去。同姓不婚的内容和目的。目的:生育健康的后代;附远,扩大本家族的势力;厚别,严格区别同宗,防止紊乱纲常。这一规定影响深远,到大清现行刑律才开禁。七去和三不去的具体内容。

  四、家庭制度:父权制、夫权制

  五、继承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度(始于西周成王后),与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家庭制度有关。

·2010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汇总

·2011年各地1、4月自学考试报名汇总

更多信息请访问:自学考试频道    自学考试论坛    自学考试博客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自学考试资格查询

自学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自学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