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09年自考调整部分主考学校通知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考试[1996]9号)和《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办法(暂行)》(津考委高发[2005]5号)的规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调整我市开考的旅游管理等23个专业的主考学校(详见附件),南开大学不再担任主考学校工作。上述专业自2009年10月份考试起,新生须按照新的主考学校进行报名报考。2009年8月1日以前取得上述专业准考证的考生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仍可按照原主考学校申请毕业,自2014年起须按照新的主考学校申请毕业。
附件: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调整主考学校一览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历层次 |
调整后的主考学校 |
106 |
旅游管理 |
专 |
天津师范大学 |
590 |
旅游管理 |
本 |
天津师范大学 |
337 |
饭店管理 |
专 |
天津商业大学 |
381 |
计算机网络 |
本 |
天津大学 |
382 |
经济学 |
本 |
天津财经大学 |
392 |
知识产权管理 |
本 |
天津师范大学 |
515 |
法律 |
专 |
天津师范大学 |
596 |
法律 |
本 |
天津师范大学 |
524 |
秘书 |
专 |
天津外国语学院 |
581 |
秘书学 |
本 |
天津外国语学院 |
525 |
商务管理(中英合作) |
专 |
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 |
571 |
商务管理 |
本 |
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 |
535 |
国际贸易 |
专 |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 |
585 |
国际贸易 |
本 |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 |
538 |
金融 |
专 |
天津财经大学 |
587 |
金融 |
本 |
天津财经大学 |
546 |
公共关系 |
专 |
天津师范大学 |
692 |
公共关系 |
本 |
天津师范大学 |
580 |
生物技术 |
本 |
天津大学 |
582 |
工商企业管理 |
本 |
天津大学 |
401 |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
专 |
天津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