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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05年下半年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登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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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半年办理毕业登记定于 12 月份进行。为了保证毕业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条件及要求

    1 、考生必须通过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同时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才能申请办理毕业登记。 办理毕业登记时,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指定地点办理,不能请他人代办 。

    2 、申请专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专科和本科所学非同一专业的考生,须带专科毕业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从人事档案中复印的,须加盖档案公章),还须出示广东省学历认定中心出具的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签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① 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只须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查核,免收鉴定费。

    ②持其他教育机构(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外省的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必须提前到广东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鉴定。(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3号,电话:020―37626990、37627335、37626878,收费标准:广东省教育机构颁发的证书,专科70元/证,本科40元/证;外省教育机构颁发的证书,专科140元/证,本科80元/证。)

    3 、凡在下半年申请毕业并且需办理转、免考手续的考生,必须在 11 月 1 日前已办妥转考、免考手续;逾期办理的,推迟到下一次毕业。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必须在申请毕业前提前办理免考手续。(转、免考手续逢星期二或星期四可到东莞市教育局二楼考试中心 1 室办理,地址:莞城东正路 52 号)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12 月 15 日 ---20 日(上午: 8 时 30 分 ----12 时,下午 2 时 30 分 ----5 时 30 分)

    2 、地点: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莞城新风路安靖路 13 号)。考生可乘坐东莞市城巴 11 路、 21 路、 22 路、 24 路车,在东莞市经贸中心站下车后,往莞城新风路方向,步行 5 分钟可到达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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