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河北自学考试考试3个专业停考通知
近日,河北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药学(本科)等3个专业的通知》,其中明确了2023年河北自学考试决定自2024年起停考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工程管理(本科)等3个专业。
河北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药学(本科)等3个专业的通知》的内容如下:
河北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药学(本科)等3个专业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专业报考情况,经与主考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自2024年起停考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工程管理(本科)等3个专业(详见附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工程管理(本科)3个专业从2024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名报考。
二、在停考过渡期内(2024年至2027年),继续安排以上3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和毕业审核。申请从以上3个专业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过渡期内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实践性环节及毕业论文的最后一次报名时间为2027年5月,毕业审核的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为2027年11月。
三、从2028年开始停止安排以上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并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上述专业停办毕业后,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其已合格课程依然有效,考生可将符合转考要求的合格课程转出到外省继续参加考试,也可转入我省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已合格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均一致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工作中要加强宣传和解读,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广大考生,充分保障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做好专业停考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此次停考工作平稳过渡。
附件:药学(本科)等3个停考专业一览表
以上就是“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河北自学考试考试3个专业停考通知”及其相关内容,想及时获知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大家可通过点击使用环球网校“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即可及时获得时间提醒。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为方便小伙伴们更好地备考,环球网校特地为大家准备了自学考试复习资料,如有需要请点击文章下方“免费下载>>>2022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下载学习,或点击“去做题”,即可实现在线历年真题实战演练,章节知识专项突破的练习。
最新资讯
- 自考本科值得考吗?2024-09-17
- 考试介绍:自学考试是什么性质的考试?2024-09-16
- 2024年下半年四川自学考试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告2024-09-12
- 2024年下半年海南自学考试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的通知2024-09-12
- 24年下半年甘肃自学考试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课程计划调整的通知2024-09-06
- 24年10月吉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增设部分专业的通知2024-08-29
- 24年10月吉林大学自学考试工程管理等专业停考的通知2024-08-29
- 点进来!初中毕业生如何自考大专?2024-07-26
- 考试介绍:自考学历提升难不难?2024-07-26
- 湖北2024年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的通知2024-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