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深圳自学考试温馨提示(一)
2020年10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一)
我省2020年10月自学考试将在10月17日至18日举行。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对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中的防疫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办温馨提示如下:考生可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自考考试时间、成绩查询时间会短信通知您。
一、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未注册“粤康码”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打印准考证时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粤康码”状态等信息。
二、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2),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三、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
四、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以免耽误考试。从境外或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按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我市防疫要求采取隔离措施。
五、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以下简称身体状况异常)、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应按要求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
六、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均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考前7天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
请考生按上述要求提前做好备考工作。
附件:1.“粤康码”操作指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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