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海南省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欢迎您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8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8月1日至2日举行。我省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考生创造安全稳定、管理严格、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试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特提醒请广大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一、防疫工作
1、考生须严格遵守报名时的承诺,按规定申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如有瞒报、谎报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责任。
2、考试前连续7天,考生本人实名制在微信或支付宝等APP自行扫描海南省健康码(本人准考证上或考点张贴的健康码)进行健康打卡。未按要求进行考前连续三天健康打卡的考生,将会影响进场参加考试。
3、每场考试需接受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测量以及必要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查。
4、健康码为绿色的考生。进入考点时出示健康码并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才允许入场。
5、健康码不为绿色的考生。考试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以及本人14天以前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的家庭成员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才允许入场。
6、考前入境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才允许入场。
7、7月15日以后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旅居史考生,抵琼后第一时间集中采样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集中等待结果,抵琼后14天内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自我健康监测后健康码为绿码、核酸检测为阴性且体温低于37.3度才允许入场。
8、考生测量体温和检查健康码合格后方可进行人脸识别。考生在身份验证和核查时,应摘下口罩接受检查。
9、接受测量体温、检查健康码时,须排队并保持间隔不低于1米的安全距离。进行人脸识别时,考生之间间隔必须在1米以上,正在进行人脸识别考生的后两位考生可脱口罩等检,其他考生不得脱口罩。
10、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备),在考场内严禁擅自摘除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经监考员同意后短暂脱下口罩。
11、进行人脸识别后领取手机专用信封,在进入考场前将本人所携带的手机全部装入手机专用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和座位号,安检进入考场时将信封袋交给监考员,考试结束后待监考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发回考生本人。
二、考务工作
1、切记考试时间
8月1日、2日两天;
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2、做好考前的充分准备
一是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身份证、考试用文具。
二是为避免因天气、交通堵塞等因素耽误考试,考生要落实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科学合理安排出行线路,保证提前到达考点,熟悉所在考点考试环境,并确认自己所在的考场位置。
3、自觉接受身份验证
今年我省继续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对考生的身份进行验证,考生进入考点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请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接受身份验证。
4、进入考场时自觉接受安检
一是考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场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
二是坚决禁止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含手机)、电子设备、各种书籍资料、印刷材料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参加考试,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三是考生入场前,要自觉将禁止携带的物品(除手机外)放到考场外的“禁带物品放置处”,“禁带物品放置处”仅提供放置不负责保管,寄放的电子设备应关闭好。
四是考生入考后,严禁随意进出考场,确需再出考场的,须经监考员同意并陪同,重回考场时必须再次接受违禁物品检查。
5、按照要求进行作答
一是考生应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二是选择题用2B铅笔在设定的方框中填涂,非选择题要在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标记。
三是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
6、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一是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才可交卷,交卷后记得取回存放在监考员处的手机专用信封。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行续考。
二是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普通高考一样,属于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考场规则》,掌握相关内容,遵守考试纪律。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作弊信息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严肃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进行了解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考生认真详细阅读了解。
7、诚信考试,防止欺诈
一是我省要求所有参加助学的自考考生,本人必须与主考学校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省考试局网站,考生也可向主考学校询求)或通过我局网上登陆自考报名承诺书人脸系统,详细了解国家和我省的自考政策以及主考学校的专业课程设置、学习时限、助学方式、收费标准、考试形式后,承诺诚信考试,并本人签名确认。从此次考试开始,考生必须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前必须点击电子签订诚信承诺书,并遵守承诺,参加考试。
二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试管理十分严格严密,考生必须认真按照课程开考计划参加考试,所有课程及格后方可申请毕业,任何承诺包考包过、提前毕业并因此超额收费的行为都属于欺诈行为。也不要轻信能买到“真试题、真答案”,以免受骗上当。同时欢迎考生及时向我省自考委反映相关欺诈行为,我们将对此类行为及时惩处,以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反映电话:0898-65858182、13098999762。
考生也可以登陆各主考学校网站了解所报考主考学校的专业课程设置,收费标准等具体情况,并保持与主考学校的直接沟通,向主考学校反映学习和报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020年8月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进行,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克服紧张情绪,注意饮食卫生,避免意外受伤,调整应试心态,以最好的状态参加考试,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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